全国服务热线 13377772399

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费用 大洲律师

更新时间:2019-05-16 18:41:02
价格:请来电询价
联系电话:(0769)
联系手机: 13377772399
联系人:胡律师
让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



重婚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?

  1、犯Z罪客观方面:犯Z罪客观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。如:重婚者又和第三者登记结婚,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;重婚者又和第三者建立事实婚姻,刑事律师费用,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。这里的事实婚姻是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生活在一起。

  2、主体:本罪主体分为两种人,专业刑事律师,一是重婚者,二是相婚者。

  3、主观方面:犯Z罪主观要件是故意。

  犯重婚罪的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
“设立用于实施违F法犯Z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”“发布有关违F法犯Z罪信息”的认定

  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F款第1项、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“设立用于实施诈Z骗、传授犯Z罪方法、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F法犯Z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的”“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等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F法犯Z罪信息的”。

  1、“违F法犯Z罪”的涵义。基于立法技术考虑,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1款只例举了诈Z骗、传授犯Z罪方法、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F法犯Z罪活动。从实践来看,常见的还包括传播宣扬极端主义信息、侵F犯知识产权、侵F犯公民个人信息、组织考试等违F法犯Z罪活动。

  2、用于实施违F法犯Z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的界定。对此,可以从网站、群组的设立目的与设立后主要从事的活动两个方面加以判断。具体而言,以实施诈Z骗、传授犯Z罪方法、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F法犯Z罪活动为目的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实施诈Z骗、传授犯Z罪方法、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F法犯Z罪活动的网站、群组,刑事律师咨询,应当认定为“用于实施诈Z骗、传授犯Z罪方法、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违F法犯Z罪活动的网站、通讯群组”。


“为实施诈Z骗等违F法犯Z罪活动发布信息”的认定

  根据刑F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,非F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包括“为实施诈Z骗等违F犯Z活动发布信息”。从实践来看,为便利相关案件办理,对于“实施诈Z骗等违F法犯Z罪活动”的主观目的,宜允许根据客观行为加以推定。具体而言,可以根据如下客观情形推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“实施诈Z骗等违F犯Z活动”的目的:(1)曾因发布违F犯Z信息受过刑事追究,或者曾因发布同类信息受过行政处罚的。这主要是从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推定行为人的主观目的。当然,由于刑事追究与行政处罚存在差异,故而,如果行为人曾因发布违F犯Z信息受过行政处罚,但此次发布的信息系不同类信息的,不宜推定行为人为实施违F犯Z活动发布信息(2)为实施相关违F犯Z活动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或者已经着手实行的。例如,行为人已在购买相关作案工具,可以推定为实施相应违F犯Z活动发布信息。当然,刑事律师,由于上述情形系推定,应当允许行为人提出反证,即有证据证明确非为实施违F犯Z活动发布信息的除外。


刑事律师-刑事律师费用-大洲律师(优质商家)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提供。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(www.0769xsls.com)是从事“法律咨询,法律顾问,法律服务,法律辩护”的企业,公司秉承“诚信经营,用心服务”的理念,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。欢迎来电咨询!联系人:胡律师。同时本公司(www.huwenxue.com.cn)还是从事东莞石碣律师,东莞石龙律师,东莞茶山律师的服务商,欢迎来电咨询。

没有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东莞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七楼
  • 邮编:523008
  • 电话:(0769)
  • 专职律师:胡律师
  • 手机:13377772399
  • QQ:277879481
  • Email:277879481@qq.com
产品分类